■ 作者 | 肖文明 吴长铭
■ 指导 | 耿铭君
01 前言
2013年,深圳市编制出台《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设计导则(试行)》,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导则》),应用于全市公交首末站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中。《导则》作为我市公交首末站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在公交首末站设计建设、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亦反映出一些问题,包括部分指标描述不清、要求过高、有待补充等,难以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
为此,受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我院开展了《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修编》的研究工作。结合项目成果,本文针对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的审查标准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 图1 《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修编稿)》
02 问题分析
在公交首末站方案的设计过程中,一般设计单位会在方案图中标注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与相邻道路交叉口、机动车库出入口之间的距离,但根据《导则》6.3.3条的规定,审查单位无法快速准确地对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判断,导致方案审批难、慢等问题。主要原因包括:
(1)《导则》6.3.3条明确:出入口位置和数量应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的规定和我委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但目前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已经废止,《导则》条文中引用的标准已经失效,难以指导公交首末站方案的规划设计(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2)在《导则》中并未明确“相关部门”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概念较为模糊,且部分技术标准文件(如《建设项目机动车出入口开设技术指引(试行)》2014)的条文适用情况争议较大,一般不再作为设计或审查依据。
综上,有必要对《导则》的6.3.3条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的审查标准。
03 标准研究
通过梳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等3个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等3个行业标准、《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9等4个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的相关内容,重点研究分析现行标准对于“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与相邻道路交叉口、机动车库出入口之间距离设置”的要求,同时为《导则》修订提供参考。
表1 相关标准或部门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目前,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如《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如《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同时,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结合不同标准具体条文的法律效力、语句用词,考虑不同标准之间的统一、协调,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选取用词更严格、内容更具体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作为主要的参考依据。
表2 相关条文的用词情况
04 会议讨论
2020年3月,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关于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的审查标准研究会议,明确了深圳市公交首末站方案设计审查工作在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方面应当执行的标准,包括:《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第4.1.2条、《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第4.2.17条、《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1.6条。
△ 图2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工作会议纪要》
05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问题分析-标准研究-会议讨论等“三步走”,最终明确了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设置的审查标准,同时对《导则》6.3.3条进行优化调整,即:公交首末站出入口位置应符合现行《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等规范的规定;出入口位置的具体要求则在《导则》条文说明中进行补充明确。
《导则》是深圳市公交首末站方案设计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深圳市公交首末站方案审查的参考依据;其存在的问题对我市公交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亟需对其进行优化与调整。本文以小见大,通过“三步走”的技术路线解决了其中一个关键问题,“以点破面,由一及万”,其他问题也可参照此路线一一解决,最终能较好地完成修订工作,为下一阶段我市公交首末站的设计、审查、建设提供技术规范、指引和依据,提高我市公交首末站的设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