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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测算研究

发布时间:2019-10-29 14:55:59     编辑:肖文明 等


2019年,我院承担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评估》项目,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特征、出行需求等进行分析研究,为合理有序投放车辆、规范企业运营、优化政策举措提供了建议参考。基于现有成果撰写了论文《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测算研究》,该论文收录至《品质交通与协同共治——2019年中国城市交通规划年会论文集》。

 
 
摘要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到快速回落的发展阶段,针对以往无序超量投放、投放不均衡、局部车辆过度或供不应求等问题,深圳市提出需测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总量规模,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通过参考相关规范标准及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综合考虑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企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确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适的投放规模约为50-60万辆,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求相比存在一定缺口,最后提出相关建议。
 
 
 
 
引言
 
 
2016年10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入深圳市并迅速成长壮大,高峰时期深圳市运营企业有10家、车辆投放规模约89万辆、日均使用量达517万人次。受资本、政策以及企业营销策略等因素影响,目前已有5家企业因经营困难退出深圳市场,3家企业处于半停运状态。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热度的退却,深圳市车辆投放规模有所下降,在运营车辆数约48.0万辆、日均使用量约84.9万人次、车辆日均周转率1.8次,行业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1]。
 
2017-2018年,深圳市连续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2]、《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深圳市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4],均涉及控制车辆投放规模,其影响因素包括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和企业管理水平等[5]。
 
在此背景下,针对以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无序超量投放、投放不均衡、局部车辆过度或供不应求、车辆老化破旧、清理整治等问题,亟需科学测算深圳市合理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合理规模,盘活存量,提高共享效率,保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的良好运行[6]。
 
 
 
1 测算思路
 
 
以“需求决定总量,资源限制总量,服务影响总量”为总体测算思路,通过不同模型与方法对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求总量进行测算,并通过多角度进行验证。
 
(1)需求决定总量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主要用于中短距离出行及与公共交通接驳。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出行比例和接驳需求可以预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总量。
 
(2)资源限制总量
 
城市公共资源的容量制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量。城市的空间资源有限,如不及时进行需求控制,过量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将可能导致城市公共资源难以支撑。
 
(3)服务影响总量
 
企业的服务质量影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总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过量或过少投放都会造成行业发展失衡,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与改善,行业难以可持续发展。
 
△图1 总量规模测算思路图
 
 
 
2 测算方法及结果
 
2.1 车辆周转率分析
车辆周转率与企业经济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目前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均周转率较低,仅1.8次,难以满足企业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的要求。
 
2.1.1 企业经营层面
 
参照北京、上海相关规定,根据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上报数据,按照车辆3年更新或强制报废及一定的耗损率计算,车辆日均周转率至少应达到3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
 
成本:主要包括车辆购置费、车辆损耗费、运维费(人员工资、车辆调度费、仓储费、零部件费)、保险及事故赔偿费、办公人员及场所费、行政处罚费;
收入:主要包括车辆的租赁收入和广告收入。
 
△图2 车辆周转率与企业成本/收入的关系示意图
 
 
2.1.2 社会效益层面
 
为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参照公共自行车发展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公共自行车周转率(通常在4-5次/辆•天),综合考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布广、便捷性和灵活性高等特性,其周转率应高于公共自行车,其日均周转率应不低于4次。
 
△图3 各市的公共自行车周转率图
 
 
2.2 测算模型与方法
 
根据测算思路,综合考虑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合理有序可持续发展等因素[7],测算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合理总量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2.2.1 出行需求模型
 
考虑市民需求因素,总量规模约61.5-82.0万辆。
 
 
其中: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单位:万辆;
——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单位:万人;取值1335万人。不计深汕合作区,2017年深圳市常住人口为1245.26万人,预计2019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将达到1335万人。
——城市的人均出行率,单位:次/人·日;取值2.72次/人·日。根据2016年底居民出行调查,深圳市全方式出行率为2.72次/人·日。
——城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单位:%;取值3.0%。2016年,深圳市自行车(不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比例约为5%;根据调研,2017年3月、2018年3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分担率分别为3.9%、3.2%(自行车分担率分别为8.9%、8.2%);考虑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短途出行中的作用及发展趋势,2019年分担率取为3.0%。
——城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接驳率,单位:%;取值3.1%。参考现状公共交通接驳率,并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取值,接驳率取为:
 
48%*(14%*2*12.66%+24%*2*6.09%)=3.1%。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周转率,单位:次/辆·日;取值3-4次/辆·日。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完好率,单位:%;取值90%。2018年三季度抽样调查完好率为77.5%,本次按90%计算。
 
 
2.2.2 资源供给模型
 
(1)自行车道资源
 
考虑自行车道资源因素,总量规模为59.7-68.2万辆。
 
 
其中: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单位:万辆;
 
——自行车道长度,单位:公里;取值1740公里。深圳市提出2019年新改建自行车道不少于300公里,截至2019年底将建成自行车道里程1740公里。
 
——自行车道通行能力,单位:辆/h;取值1600辆/h。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8],深圳市单条自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约800辆/小时,考虑到道路双向均设置了单条自行车道,则道路断面自行车通行能力约1600辆/小时。
 
——自行车运行速度,单位:km/h;取值7km/h。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大数据分析结果,其平均速度约为7.0km/h。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高峰使用率,单位:%;取值35%-40%。结合深圳市现状及广州市等城市经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高峰期同时使用率取35%-40%。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所有自行车出行中所占比例,单位:%;取值60%。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大数据分析及2016年居民出行调查,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骑行量约为自行车骑行总量的60%。
 
(2)停放设施资源
 
考虑停放设施资源因素,总量规模约52.7万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围绕轨道站点聚集现象明显,将停放设施供给区域分为集中需求区、热点需求区、常规需求区分别进行测算。
 
 
△图4 停放设施供给区域划分图
 
①集中需求区:轨道站300m范围内的建成区,以轨道站出入口停放需求为主,平均每个出入口布置6个标准停放区,1个轨道站(平均4.2个出入口)约布置25个标准停放区。经调查,集中需求区可设置4256个标准停放区。
 
②热点需求区:轨道站300-2000m范围内的建成区,面积约549k㎡。结合公交站、各类物业出入口等设置,取间隔200米设置1对(服务半径100m),热点需求区可设置27450个标准停放区。
 
③常规需求区:轨道站2.0km之外的建成区,面积约330k㎡。按间隔300m设置1对测算(服务半径150m),常规需求区可设置7334个标准停放区。
 
综上,深圳市可容纳的路侧自行车停放区为39040个,按平均每个停放区设置30个停车位、每2个停车位供1辆自行车使用计算,则需投放58.6万辆。同时,停放区需提供一定的私人自行车停放空间。经调研,路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约占自行车总量的90%,则其总量规模为:58.6*90%=52.7万辆。
 
 
2.2.3 服务管理模型
 
(1)企业收支平衡
 
考虑企业收支平衡因素,总量规模为63.8万辆。
 
 
其中: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单位:万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每日骑行总量,单位:万人次/日;取值221.5万人次/日。
——单次骑行费用,单位:元/次;取值0.6元/次。根据《美团点评IPO招股书》及财报[9],每个骑行订单平均营收为0.56元,本次取值0.6元。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购置成本,单位:元/辆;取值1200元/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维成本,单位:元/辆;取值1280元/辆。按照“每200辆车须配一个运维人员”的比例配置,运维专员工资取6000元/月,车辆使用期限3年,测算使用期限内的运营成本:6000*36/200=1080元/辆。
 
 
(2)车辆周转率
 
考虑车辆周转率因素,总量规模约55.4万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需求量取决于城市自行车出行总需求和周转率,周转率越高,其需求量就越低。为解决社会资源和企业投放数量的矛盾,需要提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社会资源利用率,创造社会效益。其经济规模为:221.5/4=55.4万辆。
 
2.3 测算结果
 
根据以上不同模型与方法,得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预测结果及各方法优缺点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经比选,方法一、方法二、方法四涉及到多方面复杂因素,难以准确测算,测算结果较为极端;方法三、方法五较为合理,测算结果也比较接近。综合考虑,取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50-60万辆。与其他城市相比,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密度(542-650辆/k㎡)及万人拥有率(375-450辆/万人)等指标与广州、杭州、南京等城市均较为接近。
 
 
目前,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报备车辆规模58万辆,监管平台监测到的车辆规模约48万辆,实际可用车辆规模约37万辆,与现状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投放空间。从区域分布来看:南山、龙华总体过量;福田、罗湖、宝安规模适当;龙岗、坪山、光明、大鹏存在缺口。
 
 
注:1、因需求和设施均存在一定弹性,将不低于下限规模10%且不超过上限规模10%认定为规模合理。2、盐田以发展公共自行车为主。
 
 
 
3 结语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属于重资产、重运营服务,随着社会对停放秩序、车辆调度、坏车清理等需求的提高,客观上要求企业增加投入、政府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合理测算深圳市现阶段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可以更好地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便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结合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现状,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服务管理水平,提出相关建议:
 
(1)完善企业进出机制,结合总量规模进行总量控制,针对近期有效供给存在不足的现象,可考虑应时引入新企业,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2)企业强化日常精细化管理,加大线上线下的巡查力度,及时、高效地发现、解决冷热区车辆调度、僵尸车清理、乱停乱放等问题。
 
(3)加快推进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自行车道回归,加大自行车路权分配[10];推进停放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包括禁停区、限停区、潮汐区、引导区等),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 都市交通.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评估报告(2019年4月).
[2]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
[3]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等.深圳市完善自行车交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5] 查倩倩.共享单车发展的行政法规制路径[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24-26.
[6] 万宝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政府监管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8:35-37.
[7] 曹磊.十部委共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J].计算机与网络,2017(17):10-13.
[8] 宫晓刚,刘春荣.城市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宽度及分级标准研究[J].交通运输研究,2018(2):30-36.
[9] 亿欧.美团点评IPO招股书.
[10] 李振宇,尹志芳,廖凯,等.北京居民自行车出行意愿调查与发展对策[J].交通运输研究,2016(3):14-22.
 
 
执行编辑 | 陈丹玲
 
出品部门 | 综合规划事业部规划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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